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1、总共损失127000元。
2、主责方承担:交强险(120000-11000)+医疗费(7000-1000)=115000元。
3、无责方承担:交强险11000+医疗费1000元=12000元。
(因为你没有写明白127000元具体项目,所以可能上述数字可能会有出入。)
只要你有责任,你交强险就是 100%承担的。如果对保险公司核定的损失有异议,直接找保险要求解释一下就是了。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买了交强险及商业险第三者。
交强险无责:保险公司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无责赔偿限额为:财产为100元,医疗1000元,死亡伤残1.1万元。
商业险第三者在事故中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损险买多少啊,三者和较强是用于赔付第三者的。车损险才是自己车子的。另外你主责,保险公司赔你70%
这个可以找我们代理做诉讼,赔偿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