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公吵架,,一人弄出轻伤鉴定,一方说没有肢体接触,可能是自己碰的,在场的没看见,案件到检察院,会怎样

2025-03-03 05:15: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照你说的,案件事实都还没有查清楚怎么会就移送到检察院去呢,肯定是确定了是怎么受伤的过程才会移送到过去的。还有就是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上面肯定写着案件的经过,你自己没有看到相关材料,所以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轻伤的一般三年以下判刑,不过还要看其他量刑情节,也许做做工作检察院阶段就可以把案子了结了。

回答2:

因为在两人的吵架中受的伤,如果一方不能证明自己没责任的话,是推定有责任的,这是民事诉讼中的原则,即一般推定原则。
如果案件以刑事立案的话,就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不适用一般推定原则,所以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一方造成的伤害,则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前面提到的民事责任还是可以追究的。
检察院审查的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必须由当事人自己起诉。

回答3:

了解到具体实施且有案件发生并有相关证据的话会提起公诉的,如果没有案件事实或者证据问题可能就不会起诉!

回答4:

最好能有证明人证明他是自己碰伤的,如没有证明人,那通过验伤也应该能验出来是打的还是碰的,如果各种证据对你方不利,就是致他人轻伤的处1~3年拘役或者管制,如能够积极赔偿,能减轻处罚。

回答5:

如果有伤害故意,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是何人所伤,就不能按照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别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