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方式表示接受,是该公约中关于“承诺”的条款规定的,即第18条至22条。通常而言:1.口头要约必须立即承诺,除非情况另有表示。2.向要约人发出接受的通知。3.根据要约或按照当事人已建立的习惯做法,以行为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