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管是不是第一年的房子,都没有必须缴纳取暖费这一说法,
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政策规定,
任何小区、住宅在取暖前的一段指定时期内,都可以申报停供暖气,
如果延期未申报,是按照继续供暖处理的。
对于您那样的新小区,不仅可以按照政策执行,
而且因为已住住户较少,停供是可以由物业代办的,
即通知物业停供、由物业和取暖部门沟通就可以了。
停供、继续供热都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
希望能够帮助您。
这个属于行业规定,不过执行情况和你所在地区有关,我这里是按交工时间来记的,如果交工时间正好是取暖期,因为装修已经来不及,无法当年入住,所以不交,如果当年可以入住的话就必须交了。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