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要看你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了。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要看你在事故中是不是负主要责任。
根据新的工伤条例,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话不算工伤。否则还是工伤。
首先是事故车主,没有事主的找单位,反正不用自己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