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开出的发票已经无法“作废了”,只能本月按照上月开错的红字发票在本月开同样一张蓝字,再持蓝字发票到税务机关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再依照新的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号码开一张正确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种情况还真是没有碰到过哦,那主要是看怎么个错法。最好你是打电话到你所属的税务局去问问。
再用蓝字冲回,跟税务专管员联系,可能还要开原来红字申请单一样的申请单。
1.没给采购方,自己申请红字
2.给了采购方,人家已经认证了,请人家帮忙开退货或者红字发票申请单。
在金税系统里面申请,然后拿到税务局去就可以办理了。记得也要带一个u盘拷电子数据给税务局的。还有要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专管员,说明情况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