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上报单位,能及时找回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是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未能及时找回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人用枪杀人,抢劫等)十有八九就开除了.具体处理要看丢枪人的关系了,有能耐的处分轻,没能耐的就重..不存在罚款的问题.不及时上报的,就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不履行枪支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首先,该警员必须首先向单位报告这一情况。如果丢失枪支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犯罪。
其次,也要根据该警员丢失枪支的具体情况而定,看其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属于渎职,还是一般的意外。
如果有过错,那么将承担一定的行政处分,比如警告、记过。但行政处分中没有“罚款”这一处分种类。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非常严重的,不会被开除。
如果其丢失枪支没有过错的,则不用承担责任,只是有可能会调离现在的岗位。
靠,这没有疑问!开除,枪是警察的生命.看过姜文的<<寻枪>>吗?
是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有的话就是过失犯罪.
直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