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可是够粗心的啊,在准备签合同前就应该向中介确认里面是不是有户口或者自己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去调查一下。虽说外地人现在不能在上海买房落户,但是以前房东的户口还在里面以后是不是会引起纠葛就不好说了,而且听你这么说这房子你都是第三个主人了肯定也比较老了少说也有十年了,万一以后自己又要换新房,人家买你的房一打探户口迁不走肯定也影响成交。楼主应该向第二个房主打听第一房东的联系方式(他当初签的合同里肯定有),积极联系,让人家迁出必要时让第二房东协助你(他有义务),否则后患无穷。
事先未作协商也没有文字上的约束条款,很难解决。唯一办法协商找出解决方法。
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