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的共有房产,一旦房产证上只登记一人姓名,其共有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房产的控制。针对房屋权属登记中易发生的问题,市建委提醒市民应多咨询、慎防范。 对于许多打算婚前买房的年轻人来说,房产证上到底该写谁的名字,还是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事可千万不能马虎。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提醒购房者,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婚前最好不要与对方一起买房。如果无力单独承担购房款,在购房行为发生过程中应该明确分工,并事先做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做法。 比如A刚刚大学毕业,男朋友刚工作一年。两人已然热恋四年,现在的问题就是房子,A可以从家里凑够首付,男朋友和她的工资也刚好可以保证月供充足。A想到自己付的钱多,所以为了防止日后发生变故,她想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但恋人之间并不好谈明白,A很有些顾虑。再比如,B先生今年28岁,打算和恋爱三年的女友结婚。现在B先生要用自己的钱付清首付,将来贷款由两个人共同承担;B先生坚持要在产权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为此两人小有争执。 遇到这种情形该怎么办?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名字时,要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的份额等相关事宜。 有个别情侣之间喜欢用房子表达爱意,自己出资以对方的名字买房。针对这种情况,专业人士表示,表达爱意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将房子送给对方,不过应该写明赠与的附加条件,如若双方不能结婚或婚后离婚,该房应归属赠与方所有等条件。一旦今后发生变故,也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房子。 贷款买婚房房产证该写谁的名 年轻人结婚都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新房,但如今高昂的房价令大多数新人无法完全靠自己的力量来达成这个愿望,即使是贷款也交不起首付。所以大多数人新婚购房的首付都是由父母支付,他们婚后再慢慢还贷。但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个现实且有争议的问题,就是用这么多人的力量来支付新婚夫妇的房子,最后房产证上要写谁的名字?本报连线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博,从法律角度分析新房落名的集中情况与相应的法律后果。 写新人的名字 答:其实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是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其儿子。张三和其儿子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张三的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第四、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2写父母的名字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3写男方和父母的名字将认定是男方和父母的共有财产4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