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3、应聘者户籍所在地不限,年龄要求:本科生在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生在2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生23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见各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