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25米以上 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政策法规-食品商务网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除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与坑式厕所、垃圾堆放处等污染源应当相距25米以上,与其他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