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申请再审,生效判决6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律师没有针对案件回答问题!案件本身是检察院做出不予支持监督后就是终结案件的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