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像天气,飞机延误是很难索赔的。如果是由于机场和飞机、航空公司的失误造成的错误,应向乘客支付赔偿金。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飞机延误4-8小时(含8小时),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则要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优惠券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2010年颁布的标准为:
飞机延误4-8小时(含8小时),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则要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参考资料:
航班延误补偿
如果没有超过4小时,是不会赔钱的。
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下发《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规定,航班延误只有在4小时以上,旅客才可获得赔偿。
2004年7月1日当时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旅客在坐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旅客可以得到航空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个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优惠券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采取“罢乘”、“占机”等过激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运行。民航总局也表示,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2004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其中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