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在现场审核阶段须补充递交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即可。②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③教师资格一年有两次,上半年是1月份报名,3月份笔试;下半年是9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