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已经被检查院逮捕,拘押在看守所,请问是要等着判刑吗,判多久,多久会开庭审理

2025-04-14 04: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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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犯寻衅滋事罪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定罪量刑。

  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开始,到检察院逮捕,再到法院开庭最长需要34.5个月+24日。

  以下为各阶段羁押最长期限:

  1.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羁押犯罪嫌疑人8个月+8日(一个月为30日);

  2.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6.5个月;

  3. 一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20个月+16天;

  4. 二审法院最长羁押期限为5个月;

  5. 死刑复核羁押期限为无期限。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