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立足于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装备和运输组织方式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综合性节能减排效益;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规划体系,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效能;强化节能减排科技研发能力,培养节能减排科研工作人员,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节能减排的支撑作用;不断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工作,组织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继续开展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节能产品(技术)评选推广活动,进一步促进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水平,推广绿色驾驶技术和车船驾驶培训模拟教学,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成效,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社会参与水平。
为保障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应重点加快构建“三大体系”,组织开展“两项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十大重点工程”。
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积极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布局,加强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客运的“零换乘”和货运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结构,着力提升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提高路面铺装率,强化连接线、断头路、拥挤路段等薄弱环节,加强养护管理,使路网更畅通更高效。加快形成以高等级航道网为主体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结构合理的内河航道网,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开展碍航闸坝、桥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比较优势。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港口体系,加大老码头更新改造力度,提高港口码头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实施城市交通疏堵技术改造工程,开展公交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建设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BRT),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和换乘枢纽建设,促进公交优先战略的全面落实。大力加强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过程中,大力推进节能评估与审查,强化节能设计与绿色施工管理,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水平,加强生态防护、植被恢复与绿化建设,增加碳汇能力。加大公路隧道、服务区、收费站、港口、航标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强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专业化、网络化水平和高效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为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畅通、高效营运创造良好交通条件,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能耗与排放水平的降低。
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装备体系建设
运输车辆、船舶、港口机械、交通工程机械等交通运输装备是交通运输行业的用能主体。要大力调整优化车船运力结构,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船,积极发展汽车列车、新型顶推船队,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船,引导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大力推进港口RTG“油改电”工作,加快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引导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发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工程机械、工程船舶等。大力加强各类交通运输装备的检测和维修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加快形成高能效、低碳化、环保型的交通运输装备体系,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节能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
优化货运组织管理,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流的全球物流经营人。有效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的网络化、集约化、有序化和高效化,提高货运实载率。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推进江海直达运输。优化航运组织管理,提高船舶载重量利用率。强化港口生产运营管理,提高货物集疏运效率、装卸设备利用率和港口生产作业效率。
加强公路客运运力调控,严格执行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得新增运力的政策。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骨干的绿色出行系统,降低出租汽车空驶率。研究实施交通拥堵收费政策和技术,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加强交通流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通过加快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节能减排科技全民行动》,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交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节能减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与政策研究;加强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应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大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制定并公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推广目录,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能效与低碳标志、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与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示范项目和重点工程,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促进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密切配合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实施,重点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产品、节能环保船型等示范推广。大力推进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运输生产等领域中的应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与低碳科普行动,实施节能减排专项教育培训、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通过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的实施,全面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科技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
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
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范围,按照能耗量确定重点企业名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充分调动道路客货运输、水路客货运输、物流、港口、城市公交、出租客运、地铁、交通建设等各类交通运输企业的积极性。积极引导重点交通运输用能企业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规划和计划,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用能管理,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应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所辖重点用能企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通过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监管,充分发挥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的示范效应,促进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向纵深发展。
十大重点工程
1.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程
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相关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下,试点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建立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加强检测监督管理,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和修造船厂切实强化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与创新,加强对高能耗运输车船进入市场运营的源头控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经济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加大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大吨位载货汽车、公交车和农村客车的补贴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辆。
内河船型标准化。加紧完善并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经济激励政策和相关法律、行政配套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加强标准船型研发、现有船型比选以及落后船型淘汰等工作,加快推进长江、西江等船型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支持,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由长江干线拓展到长江、西江等主要通航流域,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优化,提升内河航运竞争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
2.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示范推广工程
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进一步促进混合动力、纯电动等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重点针对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示范推广过程中的安全、便捷使用和维修问题,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减少车辆运行中安全、故障等问题,降低车辆运行费用。
推广使用天然气车辆。逐步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中天然气车辆的比重,在城市物流配送、城际客货运输车辆中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工作,以新购置天然气车辆代替淘汰的老旧车辆。
3.甩挂运输节能减排推广工程
将加快发展甩挂运输作为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调整公路运力结构、提高货运实载率的突破口。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典型区域和典型公路运输企业在适当地区和线路上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节能减排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带动和推进甩挂运输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发展,构建甩挂运输发展长效机制,提高公路货物运输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4.绿色驾驶与维修工程
大力推广绿色驾驶。总结和推广汽车和船舶绿色驾驶操作与管理经验、技术,组织编写汽车驾驶员和船员绿色驾驶操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将节能减排意识和技能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汽车驾驶员、船员从业资格资质考核认定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开展汽车驾驶员绿色驾驶技能培训与竞赛,加强船员航行操作与管理节能减排培训,逐步建立一支节能减排意识强、驾驶技能好、业务素质高的汽车驾驶员和船员队伍。
大力推广车船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出台机动车和船舶驾驶模拟器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全国驾培管理平台,实现驾培模拟器教学与IC卡计时联网。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较完善的驾培行业节能减排体系,使全国使用模拟器教学的驾培机构覆盖面达到75%以上。
组织实施绿色维修工程。针对目前我国机动车维修业的环保状况,从机动车维修业的废物分类、管理要求、维修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加强机动车维修的节能减排,重点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废旧轮胎等废弃物的处置和污染治理。
5.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工程
以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为重点,大力推进智能交通技术、现代物流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等的开发和应用,改造和提升传统交通运输产业,提高运输组织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推广。大力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提高行车效率。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进相邻省区市甚至更大范围的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减少收费过程中由于车辆低速、怠速行驶造成的能源浪费和排放。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加大对全国内河与长江干线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全国或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研发与推广,整合物流市场供需、货源、运力等信息并向社会提供,引导传统货运产业向现代物流转型,促进货运实载率和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
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广。进一步扩展系统功能,实现船舶在起运港和目的港的免停靠报港。加紧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大力促进该系统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能。
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整合交通出行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采用多种信息发布方式向公众提供各种交通信息,从而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运营管理的效率,引导公众高效、便捷、舒适地出行,优化出行路线,引导交通参与者转变出行方式和消费观念,缩短出行人员在途距离和时间,最大限度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6.公路建设和运营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工程
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积极组织开展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降低能耗与排放水平。
温拌沥青铺路技术应用。选择部分省市开展温拌沥青技术的试点推广应用,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建立温拌沥青技术规范体系。
交通建设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应用。开展交通运输循环经济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材料再生利用;废旧轮胎胶粉改性沥青筑路应用;粉煤灰、矿渣、煤矸石等工业废料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应用。
公路隧道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与应用。积极开展隧道节能照明试点工作,系统总结试点工程实施经验,编制《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细则》,修改完善公路隧道照明相关技术规范,鼓励在新建隧道中采用技术成熟、功能可靠的公路隧道照明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对在用隧道,根据现照明灯具的使用寿命,制定分期分批更换节能灯具方案,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应用寿命长、功能可靠的发光二级管(LED)等节能灯具。组织开展隧道通风照明控制技术、隧道群和毗邻隧道的智能联动控制技术和联网控制系统等的示范和推广。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收费站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全国10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1600个收费站实施节能照明改造,并试点开展太阳能风光互补方式供电改造,建设低碳服务区。
7.绿色港航建设工程
开展绿色港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港口码头节能设计,优化装卸工艺、设备选型、配套工程等的设计,推广港口机械和车辆调度运营系统,将港口打造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窗口。
水铁联运节能减排示范。在主要港口深入开展水铁联运示范工程,从法规、政策、标准、单证和运营制度、信息化等方面入手,优化水铁联运发展环境,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物流发展。
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推广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对具有改造价值的1600台RTG实施“油改电”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件杂货码头轮胎吊和汽车吊“油改电”技术改造。
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鼓励新建码头和船舶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设备设施,鼓励既有码头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改造,以及船舶使用岸电的技术改造。在国际邮轮码头、主要客运码头以及有条件的大型集装箱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港口地区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优势,提高港口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探索风能、太阳能、核能等在运输船舶中的应用。
8.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
加快培育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引导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组建专业节能减排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认定一批省级、国家级节能服务公司。研究出台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市场。重点在公路隧道节能改造、城市轨道交通节能改造、港口照明与RTG“油改电”、营运车船先进成熟节能产品(技术)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公共机构大型建筑等领域组织启动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带动全行业发展,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机制。
9.船舶能效管理体系与数据库建设工程
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建设。参照国际上在船舶能效改进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具有行业特点、满足国际国内相关要求的船舶能效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规范,积极推动航运企业将船舶能效纳入体系管理,建立统一的、可测量、可监控、可验证的船舶能效指标。开展重点航运企业的能效管理认证试点,为全面推广实施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做好准备工作。
船舶能效数据库建设。研究制定船舶能效数据的报告、核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数据统一、分类科学的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和营运指数数据库,为水运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机制、奖惩机制、财税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全面、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
10.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制定并实施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围绕节能减排战略规划体系、法规标准体系、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监管组织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力。
完善节能减排战略规划体系。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等重大战略。研究制定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规划编制指南,强化各类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建立分层级、分类别、分方式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审批与报备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考核、通报和及时制修订机制。
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体系。积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重点加紧完善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和碳排放的市场准入和退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监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制度;研究出台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抓紧制定营运船舶、港口装卸机械、交通施工机械等燃料消耗和碳排放限值标准,完善公路桥梁工程节能设计、绿色施工等技术规范,提高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快完善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能源与碳排放统计分析制度,完善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生产、城市客运等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方法体系和采集体系,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强化各项指标的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立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相适应、覆盖全行业的监测网络。加紧研究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评价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提高统计监测考核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完善节能减排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专职管理机构与岗位,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