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男方起诉离婚,法院无法送达女方传票,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女方下落不明的证明。法院可否缺席判

2025-02-24 1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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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回答2:

公告60日后,可缺席判决

回答3:

公告两个月,开庭时还不到庭就会缺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