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但是要符合条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如果愿意选择简易计税法,加上开工日期,这样就符合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