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锅容标委文〔2014〕33号【关于执行《水管锅炉》和《锅壳锅炉》国家标准的意见】中这样阐述:“二、GB/T16507-2013《水管锅炉》和GB/T16508-2013《锅壳锅炉》标准实施后,一批锅炉零部件制造的行业标准被替代(附录1),这些行业标准不再使用。”也就是说,附录1中的标准已经作废,其中就包括GB/T1612-1994,其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