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一)换证时间要求:
在证书有效期至日期前6个月内向原证书管理机构(证书最后一次签发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换证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有效期至日期6个月,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将作为无效证书,无法在网站上查询到信息。
(二)换证资料要求:
1、填写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定期换证登记表”
2、持证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已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提供)
(三)继续教育要求:
换证时要求完成截止上年度止所有继续教育学时,其中10月1日以后申请换证的,还需要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