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024-11-16 05: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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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扩展资料: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

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

教育局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

回答2:

**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安全工作分工及股室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化管理制度,使县政府—苏木乡镇政府—村委会;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村级学校双线一体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到人到岗,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现就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及有关股室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

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实施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汇集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开展学校安全重点工作。

3、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副局长:****

职责:

1、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组织安全例会和全面检查,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协助局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主抓安监办工作,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执法。

3、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行风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4、组织分管股室办站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副局长:***

职责:

1、协助局长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侧重抓好蒙语授课学校和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后勤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分管股室办站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纪检组长:***

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的纪检工作。

2、组织分管股室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二、**教育局各股室安全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

1、协助分管书记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学校党组织在创建平安校园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宣传创建平安校园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校园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

3、指导、督促各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严防黄、赌、毒进入校园。

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扩大学校安全工作对外宣传面。

5、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安全事件,协调各股室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回答3: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负责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县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组织、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拟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实施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和管理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园)收费标准;管理学校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实施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和幼儿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回答4:

给我的感觉就是你们上次处理事情还是什么,简直就是到各个省市老师嘴里吐出来就是直接下达命令,老师说啥就是啥,语气也是没得说,提出什么意见,老师直接回国家政策,你去跟国家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