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或有编制,按劳动法规定的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目前很多省市实行了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统筹,即事业单位同企业一样参加职工工伤保险。这样的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同企业职工。详细请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2、未实行工伤保险统筹的地区,其赔偿标准按原渠道解决。
即由财政部门对应工伤级别按每年一次的抚恤金发放,打入工资。
每年的标准略有提高。由当地财政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