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12分,也没有去学习 几年会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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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0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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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描述来看,此种情况会被公告作废不是吊销。

  1.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32条中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组织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对已接受教育的机动车驾驶人,出具接受教育的凭证。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受教育的,参照本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 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应当采用在当地报纸刊登、电视媒体播放、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张贴、互联网网站公布等形式;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姓名、档案编号、证芯编号,注销原因和注销时间。在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和辖区运输企业张贴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六十日,在互联网网站公布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3. 所以结合描述来看,驾驶证扣12分也没有去学习,15日之后就会公告该驾驶证停止使用,不会被吊销。所谓吊销,一般都是指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才会被罚吊销驾驶证。

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32条中的规定内容图片: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_第32条

回答2:

法规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车管所扣留并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回答3:

1、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记分周期为一个审验期,一个周期被记12分的,该驾驶人就失去驾驶资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记分起到强行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但是执法中对驾驶人记分处罚丧失了严肃性、规范性,使记分流于形式。

2、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