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56个民族,是由解放初的400多个民族名称,经过长期、大量的科学调查和甄别而最终认定下来的。
民族识别是指对一个族体的民族成份和民族名称的辨别。新中国建立初期,各民族的名称相当复杂,据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汇总登记上报的民族有400多个,其中有的是自称,有的是他称;有的为一个族体不同的汉语音译;有的以居住区的地理名称而得名;有的则以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命名,如此等等。对这些民族名称进行民族识别,就是要弄清楚待识别的人们共同体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如果是少数民族,那么是单一的少数民族,还是某一个少数民族的一部分。
自50年代初开始,党和国家组织大批民族研究者和民族工作者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密切结合中国的历史和实际,对待识别族体的族称、族源、分布地域、语言文字、经济生活、心理素质、社会历史等进行了综合调查和分析研究,并在充分尊重该族体人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全国提出的400多个民族名称,进行了科学的辨识,加上原来公认的民族,到七十年代末,共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成份。
我国的民族识别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新中国建立到1954年为第一阶段,其间除已公认的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瑶、彝、朝鲜、满等民族外,又确认了壮、布依、侗、白、哈萨克、哈尼、傣、黎、僳僳、佤、高山、东乡、纳西、拉枯、水、景颇、柯尔克孜、土、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鄂温克、保安、羌、撒拉、俄罗斯、锡伯、裕固、鄂伦春等民族等共38个少数民族。1954年到1964年为第二阶段,确认了土家、畲、达斡尔、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为德昂族)、京、独龙、赫哲、门巴、毛难(后改为毛南族)等15个少数民族;1965年到1979年为第三阶段,1965年确认了珞巴族,1979年最后确认了基诺族。至此,经过40多年的努力,中国已被确认的少数民族共有55个,加上汉族,共56个民族,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基本完成。
在民族识别中,在有科学依据的条件下,充分尊重民族集团的意愿,在民族称谓上“名从主人”。如1963年4月改“佧佤族”为佤族,1965年10月改“癎亻童族”为壮族,1985年9月改“崩龙族”为德昂族,1986年6月改“毛难族”为毛南族。
汉族的族称,得名于汉朝。汉朝以“汉”为国号,是因为其开国皇帝刘邦曾被封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由此可见,“汉”的初义是国名,其范围约在当今四川省及陕西省南部、湖北省西北部,以后衍为朝代名称和民族名称。
究其原,“汉”的本义是水名,指漾水。载籍所见,秦汉时名漾水者有二:一是“漾水出陇西相道,东至武都为汉”(《说文·水部》漾条),此漾水又名西汉水,流入嘉陵江,汇入长江;二是“蕃冢导漾东流为汉”(《尚书·禹贡》,蕃冢山在今陕西宁强县),此漾水又名东汉水,时又称沔水,即今汉水,亦汇入长江。
汉族以“汉”为族称,并不意味着汉族的文化中心在古汉国或汉水流域。诚然,巴蜀文化和楚文化都是构成汉文化的两支极重要的古文化,但汉族的文化中心很长时间里都是在关中平原和黄河中下游的平原。以此为主源流,汇合了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及东南沿海各地方文化,在秦汉时代,形成统一的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