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对于判决中数额认定,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就一审数额认定部分,将自己的认定错误的法律依据和相关的事实依据进行表述,否定一审的判决认定的数额,同时请求二审对自己的主张进行认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你好!
上诉书就一一列明一审的错误及理由还有自己的主张即可。
比如你所说的数额错误:
小标题:一审法院认定数额错误
内容(错误理由):1、。。。。。
2、。。。。。
希望能帮上你,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