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应该是并举的,所以不可以否定某一个。以法律为主,就要打出法律的强制性来,教育的时候也不是纯粹的道德说服就能起作用的,教育的时候不也是提到了法律约束的后果来进行威慑吗?由此看来教育也是为法律的约束服务,在法律约束方面做得好(注意并不是约束的严),能带动教育的作用。虽然二者并举,但是前者更为重要。
正如你所说,吐口痰在我们国家不算什么,但是在新加坡就要被罚2000.是不是就能说明我们环保意识不如新加坡,我们靠教育人家靠法律,所以人家更好?
你这前后矛盾啊。按你后面说的,那么由法律保障的所谓教育环境是否会产生更好效果呢,谁来决定是否良好呢?按你前面说的,并不是更多人认可的就是主要的,要看结果,那这个结果说来判断,少数人么?
1、我的:什么可以创造一个安稳的教育环境呢?就是法律,法律部一定就是去惩罚,去制裁别人,但是他本身就有一个威严性在哪里。2、我们说的主要并不是现在更多人所在做的就是主要的,我们要看的就是最后的结果哪个可以产生更好的效果,这样才叫主要用什么手段。这样应该没有跑题吧
法!没有制度!那有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