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的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你可以去网站看看。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发布时间:2017-09-30
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范围的;
●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只需要携带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审核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封存两年后可以取
可以凭离职通知书去住房公积金结算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