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证支付违金是否有诉讼时效

2025-04-04 08:12:3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我国房屋所有权采登记公信主义,《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房屋出卖人所承担的给付义务为转移房屋的占有,更为重要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卖人仅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系没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给付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加之合同对办理产权期限有明确规定,出卖人逾期未办理,买受人有权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该违约金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
  按照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应从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逾期办证之日起计算。如买受人未在该请求权产生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又无证据证明存在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即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