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向转弯时后车丛右侧超车刮前车是谁的责任

2025-02-22 13:58:0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在同向转弯时后车丛右侧超车刮前车的,属于前车全责。根据规定超车是要从左侧超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回答2:

你好,应当是后方直行车辆违章超车负全责。因为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车道: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而且从实际情况上讲,如果转弯或掉头前车让后车先行,一方面会造成拥堵,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1、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1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 2、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前车左转、掉头禁止超车,没有规定前车右转不能超车。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中,已经规定了超车必须在左侧,所以理论上右转弯不会和后方来车有冲突。发生事故,自然是违章右侧超车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