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宰客游客如何维权,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怎么处罚

2024-11-19 07: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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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18年被宰的云南导游也叫阿龙。是否就是他啊?那真是罪有应得!与黑社会头子相差无几

回答2:

10月3日,有媒体曝光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在带团时多次辱骂游客并胁迫购物,如果购物太少就不让吃饭。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6日在官网发布通报:吊销涉事导游的导游证,旅行社罚款10万元。
通报称,10月3日,央视播出“人在囧途之遭遇黑嘴导游”的事件后,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质监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体验者李小姐于8月27日由昆明假日风光旅行社组织前来丽江旅游,丽江段行程由丽江青龙山旅行社接待安排玉龙雪山一日游的行程,青龙山旅行社委派导游刘某(化名阿龙、导游证号:tdy20120297)陪同李小姐一行44人前往玉龙雪山一日游,导游刘某上车后多次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游客,并有胁迫游客购物的行为。
通报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导游刘俊作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回答3: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导游强买强卖维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