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劳动仲裁隶属于劳动局管理,劳动局接收了你的投诉后,还是先走劳动仲裁这一环节的,所以是一样的.
遇到这个样的企业,你必须以书面离职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或者是老板,最好是可以签收,无法签收的,就找个第三人在场证明.交完离职申请后,则可以即刻停工,书面理由一定要写:企业欠薪欠保,无法保证员工健康等客观因素.
然后直接到区劳动局投诉(不要去街道等小机构投诉,一般这种小机构和企业应该和企业保持比较好的关系),仲裁时间是有效,一般接到投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就会有定论,如果还有争议,则可以直接上法院.
不用太担心,也不要害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挺直腰板,相信你不只可以拿到工资,还可以得到相当大的一笔赔偿(赔偿金一般是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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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称人社局
投诉到人社局或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