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应与时俱进,科学分析“新常态”下税收领域的变化趋势,实现组织收入工作从“任务至上”向“税收法定”转变,依法治税从“纳税遵从”向“双向遵从”转变,征管改革从“各事统管”向“分级分类+专业协作”模式转变,核心业务从“管理纳税人”向“服务纳税人”转变,队伍建设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
经济“新常态”客观上决定了税收“新常态”。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认识、适应、引领税收“新常态”对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常态”下基层税收工作面临的挑战
组织收入工作面临新形势。当前税收计划与依法征税之间,还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需要”与“可能”之间存在矛盾。在编制收入计划时,政府出于“保盘子”的需要,往往是“以支定收”,而不是充分考虑现实的税源状况能否达到预期的收入目标,加上对各级政府确定税收指标的权限缺乏明确规定,容易出现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客观上妨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二是“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矛盾。在税收计划的制定方法上,基本上是采用“基数比例法”,即“基数+增长率”的方法确定的,而实际上税收收入来源的经济结构,包括税收来源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等都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仍沿用“基数比例法”来制订税收计划,显然是脱离实际和缺乏科学依据的。
另外,新的经济形势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压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税收收入始终保持相对较高的增幅,收入规模也不断扩大。但从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来看,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多,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经济增长拉动因素逐步减弱。完成指令性税收收入计划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
依法行政面临新任务。对于基层税务部门而言,落实依法行政的关键和难点都在于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对取消审批事项、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程序负担和缩短办结时限等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税务机关保姆式管理太多,既管不好、管不了、浪费行政资源,还会带来不必要的执法风险。另一方面,税收执法监督比较乏力,存在多部门重复监督的现象,人人有权监督,结果人人走过场,对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大多是运动式的或者被动地进行,通常半年或者一年搞一次执法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