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是社会事务办吗?

2024-11-15 22: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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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的,乡镇民政办不是社会事务办,但民政工作是社会事务办的一部份职责。
  现在有不少乡镇已没有设置乡镇民政办或民政所,有关民政工作业务均归并在乡镇社会事务办,而有的乡镇则在社会事务办增挂民政办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模式。
  乡镇社会事务办全称为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和科教文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政和科教文卫事业发展规划。
  (二)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四)抓好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目标。
  (七)负责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
  (八)协调做好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本辖区内各单位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控制人口增长,改善人口性别比例,提高人口整体素质。
  (九)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培训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扶残助残、五保供养、拥军、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收养登记和地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