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申请取保候审后,没有规定具体的办案时间,如果符合条件,办理完手续,实践中一天就可以办完。缴纳保证金的数额结合案情定,最少不低于1000元。
保证金的多少由公检法根据案情等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