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指室外,则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4.7条: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 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若指室内,则可看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 4.11.5条,二者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层建筑地下室面积大,层数多为1-3层,除大部分作地下车库处,常设置部分设备用房,如高低配电室,水池,下工事,则地下层还应设有有防进出风口部分(滤毒室、进风机房、密闭通道,消毒通道,扩散室、活门室等),因此,地下室集中了水电,通风空调大部分管线,特别是通风排烟管道,尺寸大,系统多,在工程设计中,有必要把平时通风管道兼作火灾时该区的排风排烟管,以减少地下室上部空间占用及风管用量,而排风排烟机合理组合及控制,对于火灾时排风排烟系统可靠地转换为排烟系统就显得很重要。
1系统的划分
通风排烟系统划分应结合建筑防火分区来考虑,做到既有利于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又不会出现排烟风管跨越防火分区现象。根据文献1,地下室在设有自动喷淋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m2,可分成2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60m3/(h·m2)计算,该防火分区排烟量为6000m3/h,而平时通风量按换气次数8h-1计算,层高(净高)按3.9m计,能风量为1000×3.9×8=31200m3/h。
可见,平时通风量与火灾时排烟量相差约一半,而平时通风管主干管风速一般设计在8-1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