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可用20年。
一、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就是说最长20年)
二、19座(含19座)以下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8年。不得办理延缓使用。(就是说只要曾经办过营运,最长8年)
三、20座(含20座)以上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8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就是说只要曾经办过营运,最长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