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不一定是法定母亲,如果孩子判给亲妈,那肯定不是。
即使判给父亲,万一以后父亲和继母离婚了,继母子关系也就自然解除,所以还是有区别的。
解决方法就是继母收养孩子,成为养母,这是国家鼓励的行为。一旦确定收养关系,就是确定无疑的法定母亲,即使以后父亲和继母离婚了,养母子关系照旧。
这样学校和教育局就不敢支吾了。 唯一的问题是生母可能反对。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你们那没实施12年义务教育吗?
如果是,那你上在你父亲户口所在地地区内的高中才能享受到免费或有利的待遇,不能跨地区。
如果教育局说不出什么话,你们可以到政府反映情况。
如果,你连上面的条件都没准备好,那参考一下律师1329012836的答案。
要求答复。不答复的话,您可以起诉解决。
没问题,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