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的这种要求是没有道理的,当然也违反劳动法。一些公司或一些行业的薪资标准不高,或工作比较繁重,很难招聘员工,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采取这样的方法,站在资方角度看,可以理解,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建议你查阅一下劳动法相关条款之后与企业代表谈谈,如果对方仍然坚持这种错误做法,并对你造成薪资损失,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签不签合同有自主权,公司无权干涉。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像劳动局什么的,也可以找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