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为什么在公诉案件中不将被害人列为原告?

2025-02-28 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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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诉案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管理秩序,是社会危害性相对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在刑事诉讼中,得有人民检察院代替国家来行使公诉权;而被害人的诉权权利也得维护,故,列为受害人,若在遭受侵权过程中,遭受了财产损失,还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2:

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代替被害人行使了诉讼的权利,只要被害人告诉,公诉机关就会起诉,而且公诉机关起诉的救济性更强,也会起到警示的作用,所以就直接代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