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 (三)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承担武装守护、押运任务的保安员应当经过警械、武器使用培训,具备《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