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讲的这个分娩的过程,有无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没有,现在你们手中的病例是否完整。如果不完整也没有关系,现在对此可以做因果关系鉴定,一般情况下士可以做出来的,也就是说现在子宫的这种疼痛和当时的分娩有没有关系这个可以做出来,如果做出来的话那分娩就是医疗事故了,如果这样就可以要求赔偿了。侵权行为法对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都由规定,这个你可以看一下。
这个情况直接打官司赔偿肯定可以的,找到病例证明你在这家医院看过这个病,最好做个坚定。然后起诉他,这个关于医疗事故都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也就是说你不用举出太多证据,医院现在就是找不是医疗事故的证据,如果不能自己证明不是自己的过错,那就是他的错,就应该赔偿,
你首先要保留病历,然后最好做一个医疗事故的鉴定,然后就可以,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了。
先调解,现在新法有规定,医疗纠纷医院是举证方,也就是说他们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不会导致危害。你可以要求医院为后续的治疗出费用。还有不明白的你就去直接找律师吧。估计你们得上法庭,医院因该不会和你们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