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商标共有45大类。
商标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5类
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锈剂
第6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7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卵化器
第8类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
第10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第14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鹭金属制品或镀有鹭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
乐器
第16类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 2 的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23类
纺织用纱、线
第24类
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25类
服装,鞋,帽
第26类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27类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31类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
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
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
电信
第39类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
材料处理
第41类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 工业分析与研究; 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43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45类
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扩展资料:
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商标注册程序如下:
一、注册准备
1、注册方式的选择: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该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2、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非必经程序):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及递交本人身份的复印件。
如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的同有关名称及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ps: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自2013年10月1日起受理商标注册费,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如果不缴纳费用,商标局将不受理其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册商标
尼斯联盟成员国,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现行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四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第五类: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六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第七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八类: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类: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 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 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 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设备。
第十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第十一类: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十二类: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十三类:火器,军火及************,爆炸物,焰火。
第十四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首饰,宝石和半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十五类:
乐器。
第十六类:
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用品;照片;文具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艺术家用或绘画用材料;画笔;教育或教学用品;包装和打包用塑料纸、塑料膜和塑料袋。
第十七类:
未加工和板加工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
第十八类: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鞭、马具和鞍具;动物用项圈。
第十九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二十类: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 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
第二十一类: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十二类:
缆,绳,网,遮篷,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及其代替品。
第二十三类:纺织用纱、线。
第二十四类:
织物及其代替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 类: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二十七类: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二十八类:
娱乐品,玩具,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二十九类: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 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三十类: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 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 香料,冰。
第三十一类: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三十二类: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三十三类: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类:
烟草,烟具,火柴。
第三十五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三十六类:
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三十七类: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三十八类:
电信。
第三十九类: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四十类:
材料处理。
第四十一类: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四十二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四十三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四十四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四十五类:
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分类
我国商标注册类别使用的是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该商标注册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
时间
1)委托代理(查询、申请):3个工作日
2)受理通知书(TM):约1个月
3)商标评审(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约6个月
4)商标初审公告(公示期):3个月
5)公示期后发证(R证书):约1个月
以上时间按顺利注册计算,实际时间以商标局为准,如果在商标审查过程中遇到"商标补正"、"商标答辩"、"商标异议"等情形,则会出现相应的时间流程。
整个商标注册的流程正常完成时间约在11个月。
需要准备的资料较多,申请时间较长,如果您想节约时间、人力成本,选择无界数字产业园,立即无忧办理
刚开始意识到商标的时候,部分人会把商标误认为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图形或者文字,递交给商标局就好了。但是对于商标LOGO的分类大家大家都不太清楚,尤其在看了45类分类书之后,从大类到小类,到具体产品,甚为复杂,头都看晕了,还没看明白呢。那么到底应该如何挑选才能保证我想注册的商标能更好的所属各个类别呢?甚至如何挑选才能让自己的品牌在这个领域得到权益保护呢?
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四十五个大类别,包含大项小项不计其数,对商标从业数十年的专业专员不能完全指点出来,而且分类表每年都在更新添加新名称,有可能今天选了第9类的,明年新出来的分类可能分在第10类的这样的情况。
那到底应该怎么选呢,完全依靠代理机构可靠吗?
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不少申请人对自己想要申请的商标到底该选哪个分类很难断定;以及会出现很多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是,申请的商标类别不全,品牌做大做强后出现被别人抢注相似类别的情况。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今天笔者将对于如何挑选产品类别,做一个具体的介绍。
首先依据商标法:《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以上可以得知,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因此,注册时的类别应该至少是商品或服务所属类别,部分企业在其他类注册商标,一种是业务可能延伸至该类别,另一种可能是阻止别人注册。
那笔者将提供几种选择类别的方法:
1.选择那些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定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2.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如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保护的范围就及于与其交叉检索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种选择方法能够在注册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商标的范围,有可能起到跨类别保护的效果。
以此看来,商标的分类如此细致,大类别下的小项目如此众多,甚多类似商标的划分需要更多专业和丰富的经验去判断,所以商标的检索注册还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认识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如有更多的咨询和了解,欢迎与我联系~
我国注册商标共有以下类别:
《商标分类表》共分为商品和服务两大部分,总共分为四十五大类.
1、其中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为商品类(即有实物的产品).
2、第三十五类至第四十五类为服务类(即为客户提供服务的)
具体可参考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