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门提督是从一品官职。
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将军、提督、等。
其中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和内大臣都是从一品官职。
扩展资料:
在清代官员的退休被称为致仕,在最初的时候,清朝对官员退休的标准是看他们的身体健康,后来才逐渐转为以年龄作为划分标准。
在顺治年间,官员如果有世袭的话,按照世袭品级发放俸禄。如果没有世袭的话,如果到六十岁退休的官员,仍然发放原本官职的一半俸禄。
如果不到六十岁退休的,即便有再特殊的原因,也没有福利待遇。不过,当时官员退休后是否可以享受特殊待遇的标准,仍是跟他们的民族出身有关。
除了满蒙的大臣,以及少部分汉人大臣外,其余汉人官员在退休后,基本没有福利保障。直到康熙时期。
民族出身不再成为官员退休福利的考核标准,而是以政绩考核。同时,又推行了对官员的监察制度,尤其的年老官员。如果是昏庸无能的,一律踢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品秩初为正二品,后于嘉庆年间升为从一品。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简称九门提督或者步军统领,是清朝的驻京武官,设立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
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实际为清朝皇室禁军的统领,品秩初为正二品,后于嘉庆年间升为从一品。
旧址位于崇文门。辛亥革命后仍沿用。1924年其职权归京师督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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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京师的卫戍、警备和治安保卫机构叫“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衙门” ,通称“步军统领衙门”。长官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京师内城共有城门九座,分别为:正阳、崇文、宣武、朝阳、东直、阜成、西直、德胜、安定)。
九门提督统领满、蒙、汉军八旗步兵和京师绿营的马步兵(即“巡捕营”),所部的具体任务是分泛驻守(“泛”指基层的军队编制)、稽查城门、缉捕盗贼、申禁巡夜等。步军统领创设于清初,后经历了数次变迁。
原来只统辖八旗的步兵营,到康熙十三年(1674),始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原由兵部管理),康熙三十年(1691),又兼管巡捕三营事务,官衔全称遂改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雍正七年(1729),官署定名为“步军统领衙门”。
十二年(1734),在宣武门内京畿道正式建立衙署,九年后迁至北城帽儿胡同,又称“北衙门”(同为负责审案的刑部因设在南城称“南衙门”)。
乾隆四十六年(1781),巡捕增设左、右两营,变成中、南、北、左、右五营,故该衙门的主官改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改官秩为从一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初设立时品秩为“正二品”,后升了半格为“从一品”。
“九门提督”是中国清朝时期的驻京武官,正式官衔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设立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实际为清朝皇室禁军的统领。
步军统领衙门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是京师卫戍部队。掌京城守卫、稽查、门禁、巡夜、禁令、保甲、缉捕、审理案件、监禁人犯、发信号炮等要职。,九门提督衙门设在崇文门里头,辛亥革命后仍沿用,1924年其职权归京师督察厅。
九门提督(步军统领)是从一品官
正二品,相当于现在的省部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