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时是否能分,需要结合您购房时的具体的出资情况、房屋性质、付款方式等情况综合考虑。一般登记在公婆名下的财产属于公婆的个人财产,如果有出资的话,实践中会按债权处理。参考《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房产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
你的情况住房产权属于公婆所有,和你小夫妻无关。你俩离异不能分割公婆住房。
离婚房产的分配不只是看房产证一项证据材料,还有看其他的材料,包括购房时出资方式、当事人之间的主客观反映、有没有什么其他协议等等。
单独一本房产证不足以就证明你没有分得权,只是相对降低了可能性,只要你有证据材料证明应当有你的一份,还好是可以有的。
首先yao看你的公公婆婆是否健在,
如果都在,你无权继承,财产也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如果全部不在了,要看他们当初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的吩咐继承,如他们没有遗嘱,第一继承人继承,就是他们的儿子女儿之类的,只有你丈夫继承的话,房产证书上除非改了名字,不然你仍然没有权继承 。
没你的份,写你和你老公的名字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