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客户的赔偿款,收到收据,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2025-04-08 06: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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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销售方将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销售方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已经提供,纳税义务已经形成。支付的赔偿款则应视情况增加销售货物或劳务的成本或计入营业外支出。支付的赔偿款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销售方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未提供,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售方支付的赔偿款作营业外支出.支付的赔偿款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对于收到或支付的赔偿款,双方都必须有合法、合理的证据,以作为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真实、存在的依据及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的依据。这些证据主要是:

1、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2、仲裁机构的裁定书或调解书;

3、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  

4、签订的赔偿协议;

5、收款方开具的发票或收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