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外,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依法按比例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基数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作为基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法员工放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缴纳放假,如果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法放假工资怎么算?如果单位给的放假工资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标准,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
想要详细知道的话可以参考一下劳动法: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 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也称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 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 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增加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春节法定节假日是农历的正月初一到初三,因为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了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把春节假期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调整为正月初一到初三,也就是说明,如果您在正月初一到初三这三天加班,加班工资才是日常工资的三倍。
春节国家放假7天
那么,如果单位放假7天,那么发全额工资
如果是假期前3天上班,那么除全额工资外,那3天要算3倍工资
如果假期全部上班,不放假,那么除全额工资外,前3天要算3倍工资,后4天要算2倍工资
相关法条: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