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藏毒罪名怎样量刑

2025-04-07 17: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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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知道你说的“藏毒”是在什么情况下怎么藏的,可以参考一下刑法的两个法条的量刑幅度。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回答2:

吸毒和藏毒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吸毒被抓次数和藏毒的量进行量刑判罚的。
1、吸毒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第一次被抓拘留罚款,第二次及以上被抓才是先拘留,后强戒2年处罚,极少数认定成瘾严重的会第一次就强戒2年。
2、藏毒属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违法犯罪行为,是根据量进行判罚的,从短刑到严重刑罚都有。

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