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区别劳动法律网

2024-11-17 01: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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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劳动合同法就是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两部具有密切关系的法律,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区别。(1)两部法律之间的联系:从立法角度看,两部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所属法律部门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劳动法》的继承与发展。从法理角度讲,《劳动法》是一般法,在劳动关系方面规定的主要是基础性的问题,除了包括《劳动合同法》以外,还包括劳动就业法、工资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监察法等等。《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专门性地对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进一步完善,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调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制度没有超出《劳动法》规定的范围。(2)两部法律之间的区别:从调整范围看,《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比《劳动合同法》广泛。《劳动合同法》只是对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调整范围也着重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内容,例如对就业促进、职业培训、劳动保护、工时休假、社保福利等制度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所没有涉及的。另外,《劳动合同法》是实体法,对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主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而 《劳动法》除包含实体法规范外,还包含有对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等方面的程序性规定,如《劳动法》第10章的相关规定。在法律适用上,虽然两部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当两部法律在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同问题上有不一致的规定时,《劳动合同法》优于《劳动法》适用。
所以,《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存在替代关系,那种认为《劳动合同法》就是一部“新的劳动法”的观点是明显错误的。

回答2: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的。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既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4:

劳动合同法针对的是劳动合同,而劳动法则侧重的是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