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师互联网群组行为,引导教师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互联网群组。潍坊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划出了学生家长群管理的“底线”,将教师在学生家长群行为进行规范,老师可以在家长群进行的行为只有六条,不得在家长群从事的有十一条。
中小学班级、家长微信群是最近社会热议的话题。“排队”点赞、“盖楼”谢师、“炫耀式”晒娃、“拉仇恨型”秀学历竞选家委会、微商代购……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日益普及,很多学校以及教师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微信群、QQ群等,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互动,对畅通家校联系、加强育人管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个别教师在利用微信群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一些不恰当或违规现象,损害教育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记者看到,根据通知要求,老师可以在微信群向家长宣传和公开有关教育政策、教育信息、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立德树人做法等;传播家教知识,为家长答疑释惑;加强家校沟通,形成育人合力,提升家长满意度。征求家长对学校管理、班级建设、班主任工作、教师课堂教学、学校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教师要注重引导家长的言论方向,对于一些可能引发对教师过分褒扬的言论要用合适的方式进行提醒,避免增加其他家长的思想负担。“群主”要切实负起群组管理责任,对群组中不恰当的信息、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让班级群组、学校群组成为正能量的传播阵地。其它合法、合规、合理的言行做法。
同时,市教育局也划出了学生家长群管理的“底线”,共有十一条内容,包括:禁止发表与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不一致的、违反国家大政方针、破坏稳定团结、违背教育规律的不当言论。作业布置及需要学生、家长完成的有关事项,不得只通过互联网群组安排。不得通过互联网群组组织家长和学生参加网络投票、积赞、发红包,不得通过群组发广告、众筹等。不得在班级群组中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不得通过互联网群组组织家长征订教辅资料、电子产品等有价物品。不得通过群组发布涉及学生、家长隐私的信息;不得将学生家长“踢”出互联网班级群组。教师应注意维护自身职业形象,与家长沟通提倡使用“您”等礼貌性用语。教师不得在群组内以任何借口或话题与家长发生争执,遇有争议性问题应个别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严禁教师通过暗示性语言向家长提出不合理要求。班级家长群要坚持合法身份准入制度,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群主,群成员为任课教师和班级学生家长,其他人员禁止准入。其它违法、违规、不合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