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邀请进去了一家公司,并不知道那是一家诈骗集团。上班十几天没有骗到钱。现在被告知是属于共同犯罪

犯案金额为六十万,我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判?
2025-04-27 19:42:4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交通、通信等视为同案共犯。
如果是事后才知道,但给予掩饰的,则构成掩饰犯罪所得,不能按同案共犯处理。
对上述两种行为,只要能认定,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及时委托刑事律师,别总问怎么判。